專注力不足/過度活躍症主要可分為3大徵狀:
1. 活動量過多(
Hyperactivity)
2. 衝動(
Impulsivity )
3. 專注力不足或集中困難 ( Inattention )
這三大區分的徵狀可能同時出現或分別出現的。普遍診斷是根據DSM-IV診斷手冊(The Diagnostic and
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, fourth edition),在每組九個徵狀中,必須有六個或以上的徵狀,在兩個不同環境中出現(如 : 學校、家庭) ,因而導致學習、社交及家庭生活上出現問題,必須在七歲前出現,並持續最少六個月。符合以下(一) 專注力不足,或(二)過動/衝動中特定的比例,來推斷。
(一):專注力不足 ( Inattention ):
以下九項中,符合六項以上,有持續達六個月以上。
1.常常沒辦法注意細節,做學校功課或其它工作、活動時,常粗心犯錯。
2.做事、玩耍、活動時,沒辦法持續專心。
3.別人向他說話時,他好像沒聽到。
4.常常沒辦法照著告訴他該做的去做,也沒辦法完成功課、份內的工作
5.做事、活動時,常常雜亂沒有條理。
6.常常躲開、不喜歡、或不情願去面對需要花心思持續努力的工作。
7.工作或活動中需要的東西,常常丟三忘四。
8.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而分心。
9.常常忘記每天該做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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